释义 |
对于家庭聚集性病例超过两个家庭(含两个家庭)5人以上的,对组织和参与家庭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各级法院要严格对执行干警的管理,严禁执行干警组织或参与群体性聚会,教育执行干警不得编造或转发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各级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上述通知要求。凡因工作不力或者执行指挥系统运行不畅贻误时机,或者不守纪律,不规范执行,影响防控疫情工作大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防控疫情期间,各级法院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要慎重采取拘留措施。确需拘留的,送拘时应遵从拘留所的防疫要求。拘留所明确告知因疫情原因无法收拘的,执行法院应在确认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无感染症状的情况下解除拘留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