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 1、孩子的户籍手续迁入地村委会或社区同意接收证明 。 2、 母亲的户籍证明,迁入当地派出所的同意接收证明 然后到县或市公安局的户籍科办理迁入证。 3、 随后到迁出地的公安部门办理户籍下户证明, 然后孩子就可以落户母亲户籍所在地了。 非户口地区上学需要的条件 具有领取普通人员居住证条件(取得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领取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违法生育等记录),并能提供与居住证申领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需在流入地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直系子女。 所以需要以下五条件: 1、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借读证明。 2、外来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 3、外来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4、在流入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