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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好房屋买卖合同前注意的几点问题
释义
    买方在买房过程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产看房屋所有权是否完整,现在有不少出卖的房屋产权并不完整。要看产权是否完整、可靠。要确认产权的完整性,看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部门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有优先回购权,故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对标准价购买的公房,确认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协商按比例分成。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有一些公房,公房一般是要先买给单位的。第二,要查看出卖人是否已经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一方未经房屋共有权人的允许单独处分房产,这样的合同是可以撤消的。有类似的案例,即夫妻处于分居状态,男方私自处分房产。过后房屋涨价又让其妻子以不知其处分房产为由主张撤消买卖合同。一旦房屋买卖合同被撤消,将给买房人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不但失去了已经到手的房屋,也错过了购房的时机。第三,要查看待出卖的房屋是否为经济适用房,因为绝大多数城市都是有规定的,即经济适用房是几年内不能买卖的,对其转让几个也是有约定的。而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一旦房屋买卖合同违法法律规定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对于付款方损失最大。第四,要查看待出卖房屋是否为贷款买的,如果是的话,则要看是否已经付清银行贷款。因为这类买卖是涉及到银行的,银行的参与性决定了买卖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如果银行的参与性很差这势必影响买房人提前还款,更有甚者,如果银行不同意上一个买房人提前还款也是很麻烦的。本来可能一两个星期交接的房产则要拖上几个月甚至更长。第五,要查看待出售房屋是否为已经被抵押,抵押给谁。如果仅抵押给银行,则银行放弃抵押权就好办了。如果是在一个房屋上有多个抵押权则将使房产交易难度加大。房屋的买卖过程不是即时付清的过程,在房屋产权证没有过户到买房人名下之前,在法律意义上,房屋所有权始终处于出卖人的控制之下。房屋就不属于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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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7: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