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资格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法人申请,依法证明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活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往的扩大,法人资格公证在国内经济往来和对外贸易、境外投资、国际投标、承包工程等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法人资格公证,由法人住所地公证机构受理。 办理法人资格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登记证书等);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身份证明; 单位证明信,证明信要说明办证的目的、种类、用途,使用国家和地区; 由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须写明代办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委托的权限、时效;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办理法人资格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申请人应向公证处说明办证的目的、用途、使用国家和地区; 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供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需经过工商部门年检并加盖年检印章的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