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 |
释义 | 企业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法为,合并前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企业享有和承担。例如A企业与B企业合并成一个C企业,A企业与B企业合并前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C企业享有和承担。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一、公司被行政处罚是否影响并购 行政处罚对于企业并购影响是根据不同的企业情况以及不同的行政处罚的力度来决定的,并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的行政处罚,不影响企业存续的,企业可以采取并购行为。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变更公司法人的后果有哪些 变更公司法人的后果有: 1、法人的消灭,在新的合并中,原法人被平均消灭;在吸收合并中,被吞并的法人被消灭,在新设式分立中,原法人被消灭;存续分立只是原法人财产或组织的变更; 2、承担债权债务,合并消灭的法人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法人分立时,原法人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前签订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企业合并的分类包括什么 企业合并的分类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企业解散。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企业合并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承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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