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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再婚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释义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他们的妻子住在一起;
    2、对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其中一方已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以优先照顾长期无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
    3、对于10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应考虑儿童的意见。
    一、离婚纠纷孩子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孩子的处理方法:
    1、哺乳期,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和母亲住在一起;
    2、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以优先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3、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自己共同生活,可以根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环境等因素判决;
    4、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双方生活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二、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什么情况判给女方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往判给女方情况如下:
    1、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儿童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4、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5、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
    7、十岁以上的孩子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
    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三、离婚纠纷孩子要如何处理
    离婚纠纷孩子的处理方法:
    1、哺乳期,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
    2、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以优先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3、双方都要求子女与自己共同生活,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经济情况和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环境等因素作出判决;
    4、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对方生活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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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6:3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