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怎么规定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
释义 | 以下这些情形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2、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5、遗弃家庭成员,即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6、有其他重大过错,即婚姻中其他违反婚姻和家庭义务的行为,如通奸、吸毒、赌博、嫖娼等过错行为,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认定是否构成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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