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邮政投递服务五条禁令 1、 严禁私拆、 隐匿、 毁弃邮件报刊。 2、 严禁擅自扣留、 停投邮件报刊。 3、 严禁积压、 延误邮件报刊。 4、 严禁乱投、 乱放邮件报刊。 5、 严禁泄露邮件和客户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第六条 邮政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