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父母赠与时的意图和表述。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则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述,则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法律分析 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情况而定。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则该出资应视为父母对双方及其配偶的赠予,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二种情况是,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后为双方出资购买房屋,同时明确表示是赠予自己的子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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