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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能不能解除
释义
    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能解除。但如果承租人有共同居住人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承租房屋,出租人不得解除租赁合同,共同居住人不承租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承租公房可以继承吗
    承租公房不可以继承。公有住房居住人死亡后,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共同居住人有本市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2人以上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那么可以让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承租人,到公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更名手续。
    二、房屋转租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转租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以下五点: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4、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终止。
    三、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还能退租金吗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还能退租金,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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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