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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不和去哪里办理离婚?
释义
    夫妻协商离婚,需签署离婚协议,包括离婚意愿、抚养权、费用、财产分割等内容。如双方无法协商,需起诉离婚,法院将判决抚养权、费用、财产分割和债务归属等问题。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协商一致的具体内容应写明在离婚协议中,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离婚意向、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财产分割等事项。
    2、若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必须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准许离婚,同时裁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分配等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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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9: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