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哪里管辖 |
释义 |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含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侵害公民人身造成伤害或者死亡,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害,侵害公民、法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和结果地。比如某化工厂的工业废水污染了5公里外的农民鱼塘,该工厂所在地为侵权行为发生地,而农民的鱼塘为侵权行为的结果地。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中选择其一提起侵权诉讼。 一、有哪些侵权的行为 (1)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这是侵权行为的最基本分类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以认定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以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适用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归责的侵权行为; (2)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分类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多少划分的侵权行为类型,一人即为单独行为; (3)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这种分类是基于行为的主观行为所作的分类,行为人以作为形式造成的侵权就是积极侵权行为,而行为人的无意识行为或者默示不作为造成的侵权就是消极侵权行为。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吗 一般侵权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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