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集体合同规定》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简单地说,集体合同的规定应首先适用国家和地方有关集体合同的规定.如果集体合同的专门规定中没有规定的,还可以适用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若仍没有相应的规定,则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风险提示】劳动法虽然同属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调整的依据,但是属于不同性质的合同,所以集体合同既不能直接适用于我国民法上有关合同的规定.也不能直接适用于劳动法上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第五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