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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预告登记在哪里办
释义
    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登记证明的,需要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一、房屋预售违约怎么处理
    房屋预售房违约,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在实际交付商品房时,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无法按预售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从而构成违约,引起纠纷。一般的处理方法是:
    1、对预售方擅自改变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坐落、结构、层次、质量与条件。现预购人要求按原合同约定履行的,予以支持;对预售方确实无法提供原合同约定的房屋的,预购方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原合同,并由预售方承担违约责任。
    2、对预售方延迟支付期限的,亦按以上处理。
    3、对预售方以广告或其他方法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情况、误导他人预购其商品房的,则认定这买卖关系无效,对预购方造成的损失,由预售方赔偿。
    二、不动产能否办理预售抵押登记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房屋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20条、27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办理抵押登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而商品房预售需满足《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45条规定: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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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1: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