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三期赔偿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哺乳期三期赔偿标准? 三期就是: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一旦怀孕,女员工会有20个月左右的时间处于三期的状态。辞退孕妇怎么补偿 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元; 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孕妇三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按照你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女职工20个月左右的时间处于三期的状态,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元; 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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