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保险的赔偿标准由具体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明确规定冠心病手术后所引起的消化系统疾病属于重疾范畴,则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重大疾病保险规定》第二条,重大疾病保险是指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发生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 3.《重大疾病保险规定》第四条,保险人应当就其所承保的重大疾病列明其名称、定义、诊断标准、给付标准及其它约定事项。 4.《重大疾病保险规定》第十条,重大疾病保险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 5.《重大疾病保险规定》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申请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后及时核定,自认定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综上所述,若重疾保险合同明确规定冠心病手术后所引起的消化系统疾病属于重疾范畴,并且被保险人提供了必要的证明材料,保险人应该按照合同给付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