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子女由谁来抚养 |
释义 | 未婚子女的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