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工程招标流程 |
释义 | 政府工程招标流程: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 8、组织召开招标会; 9、中标公示; 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 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即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