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房补每月都发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务员的待遇由4部分组成:工资、津贴、补助、福利。津贴补贴是公务员待遇的一部分。 公务员医疗补助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不降低而建立的医疗补助。主要是解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之和的医疗费、国家公务员因工伤、生育、职业病当期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按照津纪发〔2008〕3号文件规定,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我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管单位)。凡不属范围内的单位,均不得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 二、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项目。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后,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人社部、财政部批准保留和新出台的特殊津贴补贴项目包括:人民警察警衔津贴、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津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津贴、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女职工卫生补贴、回维族补贴等。除此之外,凡是未经上级人社、财政部门批准并联合行文的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目前有些单位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包括2008年前后的文件)和有关主管领导的批件等为依据发放的津贴补贴必须立即停止,并做好自查清理和上报工作。凡符合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发放。特别是特殊津贴补贴不得扩大范围普遍发放和突破标准平均发放,发放对象和标准必须报批(过去未报批的一律补报),未报批发放的,按违规发放处理。今后上级人社、财政部门出台新的津贴补贴文件后,执行部门必须报批后再实施。 三、严格奖励性补贴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根据工作绩效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者为激励某项特殊工作任务完成发放的奖励性补贴(奖金),必须按规定的对象和标准发放,无论资金来源如何,都不得超标准和范围发放。凡属奖励单位的资金,如明确不得发给个人的一律不得发给个人;可以发给个人的,个人年发放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上级文件有明确发放标准的除外)。严格控制部门对本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确因工作需要发放奖金的,必须按规定报批。除了年终全市岗位责任制考评奖励外,各单位可以对内部股室和工作人员争先创优给予奖励,对股室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元,对个人的奖励获奖者人均不得超过800元,对股室和个人的奖励面均不得超过30%。 四、严格加班补贴管理。严禁滥发加班补贴。除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按人社部发〔2009〕184号文件,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按人社部发〔2013〕17号文件执行外,其它单位加班补贴按如下办法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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