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如何解决 |
释义 |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如何处理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并且,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级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之内,将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公安交管部门应该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不服鉴定结果怎么办 交通事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如何处理的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的,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怎么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1、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2、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3、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不服: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 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