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屋出资是赠与,但排除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分割:1.房产证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为个人财产;2.共同还贷及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3.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4.父母赠与双方的除外。 法律分析 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如下: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为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购买房屋作为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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