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的分割: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屋认定为出资父母子女的一方财产,不予分割;如果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