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不到庭的,离婚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可以在分配财产时依法让被告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