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无效宣告的时间和程序 |
释义 | 商标局做出无效的决定,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在收到无效宣告后,可以根据具体的原因来做好相应的准备。 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商标无效宣告之后答辩人会受到答辩通知书,可按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答辩书件,具体无效宣告答辩材料清单如下:(一式两份) 1、《无效宣告答辩书》; 2、答辩材料目录; 3、《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自行办理的无需准备) 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6、商标委无效宣告通知书原件和商评委寄送无效宣告通知书的信封。 注:答辩人需要在提出无效宣告答辩后,有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视为放弃补充证据材料。 二、商标无效不答辩一定会失败吗 1、商标无效不答辩不一定会失败,但失败的可能性比较大。 2、如果不进行答辩,则该商标正常进入异议程序,由异议处审查员公平的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裁定,结果偏向于异议人。如果异议人证据材料及理由不充分,那么该商标被核准注册。如果异议人证据材料及理由充分,该商标无效。 3、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后要答辩原因: (1)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后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无效的风险。 (2)无效宣告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反驳申请方观点的唯一途径(《商标法》第44条: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成功的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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