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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未登记合同效力
释义
    股权转让未登记的合同效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可能会被认为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因此,如果股权转让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登记,可能会导致转让行为的效力受到一定影响。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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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