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付款数额一般是多少? |
释义 | 合同预付款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工作量的50%但不低于30%,预制构件和工期短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工程量的20%,使用大量材料的工程可适当增加。 法律分析 合同预付款一般付多少并没有法律的规定,具体需要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实践中,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50%但也不能低于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2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拓展延伸 预付款数额的相关规定和常见做法 预付款数额的相关规定和常见做法因国家和行业而异。在某些国家,预付款数额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例如,在一些国家,酒店预订通常要求支付一晚或几晚的费用作为预付款。而在其他行业,如建筑和制造业,预付款数额可能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一般来说,预付款数额的大小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交易的性质、风险分析、供应商的信誉等。在商业谈判中,双方通常会协商确定预付款数额,以平衡双方的利益。建议在进行交易前,仔细研究相关法规和行业惯例,以确保预付款数额符合合理标准,并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预付款数额并无具体规定,需要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在实践中,建筑工程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工作量的50%,但也不能低于30%。安装工程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工程量的20%。预付款数额的具体规定和常见做法因国家和行业而异。在商业谈判中,双方应协商确定合理的预付款数额,以保护各方的利益。在进行交易前,建议研究相关法规和行业惯例,确保预付款数额符合合理标准,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广告与合同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交付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广告与合同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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