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此规定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在女方提起离婚的,则不在此限制。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除非男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会得到适当的照顾,可以多分。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其赔偿金主要有: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离婚补偿女方规定有什么 民法典有三个条款,支持在离婚时给女方予以补偿,正值离婚问题的女性朋友要记住: 1、当男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况之下,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女方有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如果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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