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目前针对串标、围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行 |
释义 | 【招投标】目前针对串标、围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些困惑 串标、围标、陪标等不法行为, 已经成为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新难点,它不仅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而且还危害了中标后的履约和质量,极大的损害了招投标的整体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但是目前针对串标、围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大困惑就是认定困难。常见的串标是串标人通过借用数家投标人的名义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入围,无论哪家投标人中标,最终还是串标人中标。令管理部门机构无奈的是,许多时候只能从逻辑或表象上推测是围标串标,却无法有确凿证据进行认定。更可怕的是,串标、围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五花八门,"手段"越来越隐蔽,让人防不胜防。 常出现以下几种现象: 1、通过审查的多,投标的少。公告发布后,常有许多施工单位前来咨询,但报名或者申请资质审查的不多,有些施工单位资质审查通过了,且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却不投标;有的则在开标前退出。 2、投标文件雷同。投标文件多处雷同、施工方案如出一辙。目前的技术标大多从施工规范中照抄过来,只求面面具到,基本无针对性,但只要是经济标不相同,就无法认定串标。 3、故意制造无效投标或者废标。无效投标的发生有时并非投标人粗心所致,而是故意而为:或法人代表未签字,或投标文件份数不符,或报价漏项、重复计价等,只有一家或者少数几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甚至多数投标人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档次不是太高就是太低,只有其中一个符合招标人的实际需要。 从以上表现虽然可以推测其围标串标,但却拿不出证据证明,法律法规也没有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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