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迁户口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最少要10个工作日,最长要20个工作日。居民迁户口手续为:,(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