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财产取得的时间界定婚前财产。 1、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属于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女方婚前财产给男方结婚后属于谁 女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后原则上仍然属于女方个人。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有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种情况卖房不需要老婆签字 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卖房不需要老婆签字。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取消了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 三、福利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福利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所得的,则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或者是婚前取得婚后约定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可以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