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可否约定排除 |
释义 | 可以约定排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债权人在留置权条件成立时也不能留置该物,只能采取其他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一、运输合同效力对方不付运费留置其货物的条件 运输合同对方不付运费留置其货物的条件是:有未给付运费的情形、符合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六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有什么 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 1、成立条件不同。质押权根据双方的协议成立。留置权直接依法规定; 2、占有条件不同。虽然两者都以担保物的占有和转让为要件,但质权只有在设定时才转让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之前没有占有关系。留置权的债权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债权人的提前占有是建立留置权的前提; 3、法律关系的对象不同。质权标的包括动产和财产权。而留置权标的只是动产; 4、权利的实现是不同的。质权在债权到期清偿期未清偿时,当然可以行使质权。在债权到期清偿期未清偿时,留置权必须具备法律程序才能实现;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三、行使留置权需要通知债务人有哪些情况 行使留置权需要通知债务人有以下情况: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宽限期,即当事人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宽限期结束后,债权人可以在不通知债务人的情况下直接行使留置权,优先赔偿获得的价款; 2、当事人未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必须先确定不少于个两月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履行。宽限期后债务人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而且不能不通知债务人宽限期,直接变现留置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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