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关单出错可以改吗 |
释义 | 报关单单价报错了是可以修改的,但是也是有前提条件的: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1.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2.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3.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一段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4.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5.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一、我国商检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4个环节:接受报验、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 1、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报验时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工作项目和要求,同时提交对外所签买卖合同,成交小样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抽样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标本)供检验之用。 3、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然后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4、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凡合同、信用证规定由商检部门检验出证的,或国外要求签检证书的,根据规定签发所需封面证书;不向国外提供证书的,只发行行单。〖种类表〗以外的出口商品,应由商检机构检验的,经检验合格发给证书或放行单后,方可出运。在进口方面,进口商品经检验后,分别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或“检验证书”,供对外结算或索赔用。凡由收、用货单位自行验收的进口商品,如发现问题,供对外索赔用。对于验收合格的,收、用货单位应在索赔有效期内把验收报告送商检机构销案。 二、报关单包含什么内容 1、预录入编号; 2、海关编号; 3、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4、备案号; 5、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6、申报日期; 7、经营单位; 8、运输方式; 9、运输工具名称; 10、提运单号; 11、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12、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13、征免性质; 14、征税比例/结汇方式; 15、许可证号; 16、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17、装货港/指运港; 18、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19、批准文号; 20、成交方式; 21、运费; 22、保费; 23、杂费; 24、合同协议号; 25、件数; 26、包装种类; 27、毛重(千克); 28、净重(千克); 29、集装箱号; 30、随附单据(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31、用途/生产厂家; 32、标记唛码及务注; 33、项号; 34、商品编号(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编号) 35、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 36数量及单位; 37、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38、单价; 39、总价; 40、币制; 41、征免(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42、税费征收情况; 43、录入员; 44、录入单位; 45、申报单位(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 46、填制日期; 47、海关审批注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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