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工作者可以调动吗 |
释义 | 社区工作者原则上不可以跨区调动。 社区工作者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以及一般工作人员。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需依法依规推选产生。如由某社区的居民选举产生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只能服务于本社区,原则上无法调动。一般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各县区(开发区)自行组织实施,因各县区(开发区)工作实际存在差异,所以在招聘条件、标准上均有所不同。今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三岗十八级”的薪酬体系。各县区(开发区)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在薪酬标准、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个性化规定,县区(开发区)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社区工作者不宜调动。 一,社区工作者属性 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 当前,在很多省市都已开放了针对社工岗位定向招考进公务员和事业编的渠道。北京2019年的招考计划要求:具有北京市户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近5年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大专学历的,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社区工作者,应由所在街道(乡镇)进行组织推荐。不过,对于全市3万余名社工而言,选拔进公务员或事业编队伍可谓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成功上岸如凤毛麟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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