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拆迁补偿中,除了货币补偿外,还存在非货币补偿。非货币补偿包括两种形式:物权性补偿和非物权性补偿。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因征收拆迁而导致房屋、固定设施、植被、地面附属物等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按照其实际价值予以补偿。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补偿的主要形式是货币补偿,也可以采取物业权调换、设施建设、土地划拨等方式进行补偿。 3.《拆迁补偿协议》第三条规定: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 4.《物权法》规定:物权性补偿是指因物权受到侵害而获得的补偿,包括对物权的修缮、重建、补偿价款等。 5.《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非物权性补偿包括公共设施建设、土地划拨、物业权调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