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个体户交税标准:(一)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法律客观: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