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倒建筑垃圾处罚规定 |
释义 | 偷倒建筑垃圾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2、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3、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垃圾该如何处理 建筑垃圾的处理,具体如下: 1、钢门窗、废钢筋、铁钉、铁管、铁皮经过分拣后送至有色金属厂或钢铁厂进行回炼; 2、废砖瓦经过清洗后能够重新使用,陶瓷洁具、废瓷砖经破碎筛分、重新加工生产后可制成瓷砖、地板; 3、经过破碎,分选成粗细骨料,可以用来代替骨料配置混凝土、道路基层材料和建筑用砖; 4、废玻璃筛选后可送入玻璃厂,做原料生产新的玻璃; 5、木窗、木屋架可以循环利用加工,制成纤维板。 法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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