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失踪该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列为失踪人员。其财产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朋友代为保管。应付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应由受托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失踪债务人的财产清偿债务。这类案件通常由失踪人员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居住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一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