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评估公司评估收费标准 |
释义 | 1、资产评估收费通常是根据账面的原值啦收取,如果没有帐面原值救可以按评估值计算。 2、如果是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个人委托等其他评估公司的话,是参照国际惯例收费标准,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算。 3、资产评估机构按评估的繁简程度、时间要求、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来收取规定范围内的费用。 4、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因此,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应依据本《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评估规定签定资产评估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书。 5、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6、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一、评估机构如何进行设立 想要设立评估机构,应当首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同时得到批准之后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二、评估机构设立需要哪些材料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以下简称申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申请表; (二)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设立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提供出资证明;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提供验资报告; (五)合伙人或者股东简历,以及担任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人选; (六)经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核实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汇总表、合伙人或者股东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年限及其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 (九)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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