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看是经济仲裁还是劳动仲裁。如果是劳动仲裁的话,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在起诉期限内向法院起诉。终局裁决的,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无权起诉,只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当事人不服仲裁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终局裁决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仲裁员裁决不公平可以申请撤销吗? 仲裁员裁决不公平可以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另一方隐瞒足以影响公平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受贿、徇私舞弊、虚假裁决。经合议庭审查核实,人民法院有规定情形的,应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