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
释义 |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是最为严格,是具有最强证明力的遗嘱方式。经公证后有效。 2、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写完毕后有有效。其成立的形式要求包括: (1)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写。 (2)应当由遗嘱人签名。 (3)应当注明日期。 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写完毕后有有效。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 (3)应当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4、录音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经录音录制而成的遗嘱。录音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用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危急情况下,除口头遗嘱外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 (2)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解除后,如果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则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5种法定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其他4种形式的遗嘱,无论其设立的时间早晚,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没有公证遗嘱的,其余4类遗嘱不论形式,应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一、父母亲怎么立遗嘱才有效 实践中,遗嘱的一般写法是:立遗嘱的目的,对财产的具体处理,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依《民法典》,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公证后是否就有法律效应 遗嘱公证后有法律效应。遗嘱公证后有效,效力最强。遗嘱的类型和有效条件是: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写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字,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字; 3、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者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这些遗嘱符合条件是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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