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告发他人犯罪为理由敲诈 |
释义 | 法律分析:以告状相威胁指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侵害。威胁的内容应做宽泛理解,既包括传统的理解—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方面进行的威胁,还应当包括影响被害人工作、财产等方面进行的威胁。威胁的结果只要足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即使是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以向司法机关告发相威胁索要钱款,也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恫吓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屡次敲诈恫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恫吓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爱人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恫吓罪的爱人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恫吓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恫吓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爱人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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