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安全事故一般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如果是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小时内应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安监部门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在一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上级安监部门。如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将处最高三万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