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糖尿病的医保报销比例政策为: 1、如果去镇卫生院就医,报销比例是60%, 2、如果去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40%, 3、如果去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30%。 4、如果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高于5000元的要分段进行报销,医疗花费在5001-10000元可报销的比例为65%,在10001-18000元可报销的比例为70%。 需要说明的是,现有的居民门诊统筹政策不变,确保群众待遇水平不降低。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并发合并症的,达到门诊慢性病条件的,可及时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两种待遇不能同时享受。 由上可知,糖尿病住院报销的比例,是不一定的。糖尿病属于一种慢性疾病,主要是看血糖控制的好坏,以及并发症的情况,主要还是需要在饮食上调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