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时身份证是身份没有办好或丢失,由公安机关办理的证明公民身份的临时证件,法律对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次数没有限制。临时身份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去补办: 1、如果是本人办理的情况下,直接拿上本人的户口到到原来办身份证的所在派出所,交钱开证明,当拿到证明之后,到所在区域的公安局直接进行办理,就可以了。在补办临时身份证的过程中,需要用到本人的照片,可以试用原来的旧照片,也可以当场拍照。 2、在自己不方便回家办理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家里人代办,也是很方便的,同样需要带本人户口本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补办临时身份证的工本费为10元,可以选用邮寄方式寄送。 3、如果事情紧急的话要求单位帮忙开具一张身份证丢失证明,凭此证明可以去当地派出所补办一张临时身份证明,由于有单位的证明,补办的工作日相对来说会速度一点,这样就不会妨碍到日常的生活。但要注意的是,我国的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是为三个月,三个月过后即视为无效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