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视同工伤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视同工伤的情形具体包括:职工在工作岗位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害的等。 一、职工出事 谁的责任 职工出事是谁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按相关规定,如果符合规定情形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相关的责任,但是,如果不属于工伤认定情形,由员工按实际情况自行负责。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上班工作时发生侧翻公司需要赔偿吗 上班工作时发生侧翻公司需要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在上班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受伤认定为工伤。工伤具体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伤情来定,公司需要支付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由法律直接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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