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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答辩状的时候证据交不交 -证据
释义
    法律分析:
    不需要,事实上,是否提交答辩状,由被告决定,被告不提交的,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但证据,则必须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在正式开庭前,双方要交换证据;如果无正当理由而逾期提供的,原则上,不予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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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