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占用公共地方肯定属于违建,可以报城管要求强制拆除。 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有相邻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损害自己安全居住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等,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找谁? 各居民小区室外空间的管理是由小区所在的居委会承担,对于个别住户侵占室外绿地、室外空间的问题,可以向居委会反映,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去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公共区域是属于所有业主的,不能私自占用,如果私自占用了公共区域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是违法行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占用公共区域的业主停止占用,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需要占用公共区域的业主承担责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