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 |
释义 | 满足下列要件判断即可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 1、本罪主体为限于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一、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二、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3、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刑法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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