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工作职责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工作职责有:1.办理婚姻登记;2.补发婚姻登记证;3.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撤销受胁迫的婚姻;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和倡导文明婚俗;6.保管婚姻登记档案。 法律依据: 《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 1.办理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登记证; 3.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和倡导文明婚俗; 6.保管婚姻登记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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