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前提供计生证明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办理生育证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 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 (二) 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三) 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